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与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具体项目名称或领域)提供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2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1.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及时、准确的咨询意见、解决方案或报告。
第二条 服务期限与交付
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双方确认的计划或里程碑,向甲方交付咨询成果。交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子文档、会议演示等。
2.3 甲方应在收到交付成果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验收合格。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
3.1 本次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2)乙方交付全部咨询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3.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背景资料、数据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咨询工作便利条件。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优质地完成咨询服务,并交付成果;
(2)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意见、方案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或提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任何保密信息。
5.2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咨询报告、方案、文档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6.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咨询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战争、政策变更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年月_日